案件庭審前,法庭向原、被告及訴訟代理人、旁聽人員播放了法庭紀律。但在庭審過程中,旁聽庭審的諶某以“想要給在家的侄女聽一下法官審案”為由,擅自打開手機進行錄音,后被工作人員發現。
因諶某違反法庭紀律,未經準許對庭審過程進行錄音,審理案件的法官對諶某進行了訓誡,并責令其刪除錄音內容。經訓誡,諶某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當場寫下悔過書。